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服務利他促進會辦理
第四屆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獎勵辦法
壹、宗旨
為提倡人與人之間彼此關懷、相互扶持及熱心公益之服務理念,彰顯愛己愛人、尊重關懷之品德教育價值觀,並且身體力行,付諸實現,藉以陶冶「言行合一」之誠信態度,端正純淨心性,營造溫馨、和諧的社會環境。
貳、推展信念與目標
青年是國家的中流砥柱,也是我們未來的希望,為引導青年凡事往「如何關懷他人」、「如何服務他人」、「如何投入社會服務行列」及「如何導正人群間不友善的互動模式」等正面方向思考,鼓勵其研究「『服務利他獎』的具體行動服務方案」,並要求「親自體驗,力行實踐」,付諸實際行動服務社會、造福人群,以「真」的呈現、「善」的落實及「美」的推動原則,培養人群彼此關心、尊重、熱心公益及言行合一、互信互賴等良善風氣,藉以凝聚正向能量,創造超優質、極友善的生活環境。
參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︰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服務利他促進會
二、協辦單位︰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、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
肆、參加對象及報名組別
一、社會組:年滿20歲以上、60歲以下之民眾:
(一)現設籍嘉義縣、市。
(二)非設籍嘉義縣、市,但現於嘉義縣、市就業。
(三)非設籍嘉義縣、市,但所服務對象設籍嘉義縣、市。
二、大專組:就讀嘉義地區各大專校院(含二專及五專後2年)之在學學生(無戶籍限制)。
三、高中組:就讀嘉義地區各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3年之在學學生(無戶籍限制)。
伍、報名資訊
一、報名時間:自107年9月1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截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報名方式:
(一)應備資料
1.報名表(如附表一)
2.具體行動服務方案(如附表二,含前言:概述、動機與理念、所見事實、問題分析、具體行動服務方案內容、實踐步驟方法、預期效益、執行時程及經費概算)
(二)收件地址:
1.紙本資料︰
陸、評審方式
一、資格審查:由本會「資格審查小組」依參加資格、應備資料等進行審查,合格者進入初評。
二、初評:聘請專家學者組成「初評審查委員會」,依評分項目進行書面審查,各組擇優評選10件「入選方案」進入複評。
三、複評:
(一)聘請專家學者組成「複評審查委員會」,各「入選方案」須到場進行10分鐘簡報及答詢,由評審委員依評審要項評分,並依分數高低,評選出各組前3名。
(二)各「入選方案」若因故無法到場進行簡報者,應派代表進行簡報,並事先告知主辦單位。未到場進行簡報者,視同放棄「入選方案」資格。
(三)「入選方案」為團隊者,請自行決定到場簡報代表,人數不拘。
柒、評審主軸與項目
一、評審主軸
(一)關懷:
(二)服務:
(三)創意:
(四)實踐:
二、評審要項
(一)方案創意性(30%)︰方案之主題是否恰當、內容是否具創意與特色、推理是否符合邏輯。
(二)實踐可行性(40%)︰方案之實踐步驟與方法是否可行、能否與日常生活相結合。
(三)服務效益性(30%)︰方案對社會是否具有正面影響程度、對人群是否具有貢獻及實踐效益。
捌、獎勵方式:
前三名︰分別頒給獎狀及作為履行「服務利他獎」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。
(一)第一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新臺幣(以下同)12萬元。
(二)第二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8萬元。
(三)第三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6萬元。
(一)第一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9萬元。
(二)第二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6萬元。
(三)第三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4萬元。
(一)第一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6萬元。
(二)第二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4萬元。
(三)第三名: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3萬元。
(一)獲選各組前三名之方案,應依所擬之方案內容,努力實踐,於108年6月30日前陳報「實踐成果」,本會將擇期安排進行現場10分鐘簡報及答詢。
(二)「實踐成果」資料檔案格式不拘,將另舉辦成果發表會,並公開公布於官網。
(三)若「實踐成果」顯著、特殊,且對社會、人群有重大貢獻者,得經本會決議,另酌給獎金鼓勵。
玖、得獎名單公布及頒獎
一、 初評「入選方案」名單及複評得獎名單均公布於活動官網:(http://cydza.taiwan168.org.tw/) 。
二、 得獎人除有重大事故,應親自到場領獎。同一得獎方案若係團隊共同提案,應推薦1人代表上台受獎。
一、 報名期間:107年09月01日至107年10月31日截止。
二、 資格審查:107年11月01日至107年11月10日。
三、 初評:107年11月11日至107年11月24日。
四、 複評:107年11月25日至107年12月15日。
五、 公布得獎名單:複評日後3日內公布。(實際日期另行公告)
六、 頒獎典禮:108年1月(實際日期另行公告)。
七、 前3名之實踐成果驗收:108年06月15日起至06月30日截止。
八、 前3名之實踐成果發表會:108年7月(實際日期另行公告)。
拾壹、實踐典範計畫
一、 為鼓勵各組未獲前3名之服務方案,身體力行,具體實踐,可另依「『服務利他方案』實踐典範計畫獎勵要點」報名,獲評為「服務利他-實踐典範」者,均頒發獎狀及實踐獎金3萬元(如附件一)。
二、 報名期間:自當屆「服務利他獎」得獎名單公布當日起,至隔年1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 報名文件:報名表暨同意書(如附件一之附表,同意書務必親簽)。報名文件可由郵寄、傳真或Email方式報名。
四、 成果收件︰「實踐成果」陳報格式不限,收件期間自10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拾貳、注意事項
一、 方案內容可引用相關文獻資料,嚴禁抄襲。
二、 凡參加評選之服務方案及所有附件資料等,均不退件,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,並有公布、展覽、出版之權利,提案人應檢附同意書(如附表三)。
三、 歷屆獲頒前3名之得獎方案,不得以相同方案再次參賽,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其報名資格;惟得獎人可以不同主題與內容之方案參加不同年度之評審。
四、 同一方案得由一人或多人提出,惟同一年度中,每人僅限提出一件方案參賽,不得同時提出數方案重複參加。
五、 方案執行期間,若因個人操守、行為導致發生品德敗壞之情事,情節重大者,得撤銷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所頒獎狀及實踐基金。
拾參、經費來源
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服務利他促進會、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、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及相關主、協辦機構編列年度預算支應。
拾肆、修正與補充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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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服務利他促進會「服務利他方案」
實踐典範計畫獎勵要點
壹、宗旨
貳、辦理單位
參、參加對象
肆、評審方式
一、各組(社會組、大專組及高中組)依「實踐成果」之書面資料及現場簡報10分鐘,進行評審。
二、評審項目:
(一)執行效益:「實踐成果」所付出之人力物力,是否獲得預期效果?有無擴大實踐效益?(50%)。
(二)社會共鳴:「實踐成果」能否獲得民眾認同進而引發民眾共同參與服務社會?有無鼓勵受服務對象奉行服務利他,回饋社會?(20%)。
(三)感人事蹟︰感人事蹟之內容(20%)。
(四)其他項目:服務方案能否永續經營?是否宣揚服務利他理念?其他服務利他行為(10%)。
伍、獎勵方式:各組評選出若干名之「服務利他-實踐典範」,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3萬元。
陸、得獎名單公布及頒獎典禮
一、得獎名單均公布於官網(http://www.cydza.taiwan168.org.tw/)。
二、頒獎典禮時間地點,另行擇定適宜日期場地公開頒獎表揚。
三、得獎人除有重大事故,應親自到場領獎。若同一得獎方案係由團隊共同提案,應推薦1人代表上台受獎。
柒、報名及實踐成果陳報方式
一、報名資訊
(一)自第四屆「服務利他獎」得獎名單公布之日起,至108年1月31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報名文件:報名表暨同意書(如附表一),同意書務必親簽。報名文件可由郵寄、傳真或Email方式報名。
二、成果收件︰「實踐成果」陳報格式不限,收件期間自108年6月1日至6月15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收件地址:
(一)地址:60044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55號
(二)電話:(05)278-1779
(三)電子信箱:cydza2016@gmail.com
捌、作業期程
一、報名期間:自第四屆「服務利他獎」得獎名單公布之日起,至108年1月31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成果收件期間:108年6月01日至108年6月15日。
三、審 查 期 間 :108年6月01日至108年6月15日。
四、評 審 日 期 :108年6月(實際日期另行公告)。
五、頒 獎 典 禮 :108年7月(實際日期另行公告)。
一、參加實踐典範計畫者,應遵循本要點之宗旨及依其方案內容努力實踐。
二、凡參加實踐典範計畫之「實踐成果」及所有附件等資料,均不退件,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,並有公布、展覽、出版之權利。
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。